化妆品注册备案总则新九条

  • 佚名
  • 2021年04月15日

  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的规定,为大家分析一下前10条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规定。


  1、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


  2、本次新法规要求境内化妆品注册和办理,应该本管理规定要求提交资料。


  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要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对提交的注册备案资料合法、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可追溯性负责。同时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应对境内责任人注册备案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化妆品资料字体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也可以使用专业术语(如SPF\PFA\PA\UVA\UVB\维生素C等)


  5、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规定,签章齐全,具有法律效力。境外有法定代表及企业签字。(公证处公证&大使馆认证);


  除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注册和备案检测机构、公证机关等出局的资料原件外,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均应由境内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


  6、化妆品注册备案时资料中应当使用我国规定法定计量单位。准确音用参考文献,表明出除,确保有效溯源。标点符号、图表、术语等,保证资料内容准确规范。


  7、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出现同项内容保持前后一致。


  8、化妆品注册备案的资料文字主体颜色应当时黑色。


  9、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纸质资料必须时国标A4型规格纸张,内容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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